黑龙江省汽车商会会员收费信息制度
第一条 目的
为规范黑龙江省汽车商会会员会费的收取与管理,保障商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会费缴纳标准
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如下:
(一)会员单位,年度会费 2000 元;
(二)理事单位,年度会费 3000 元;
(三)副会长单位,年度会费 5000 元。
第三条 会费缴纳时间
会员应于每年 12月 31 日前缴纳当年会费。新入会会员应在批准入会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当年会费,缴费月份距当年 12 月不足 3 个月的,可缴纳下一年度会费。
第四条 会费缴纳方式
会员可通过银行转账、现金缴纳等方式缴纳会费,具体缴费账户信息由商会另行通知。
第五条 会费管理
商会设立专门的会费管理账户,对会费进行统一管理。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、开展商会活动、支付商会日常运营费用等,确保会费使用公开、透明。
第六条 会费使用公开
商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向会员公布上一年度会费的收支情况,接受会员的监督。
第七条 附则
本制度由黑龙江省汽车商会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黑龙江省汽车商会
2023 年 5 月 1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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